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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便利店人质劫持案细节披露:24岁嫌疑人扎伤人质大腿、索要百万元现金、轿车和代驾

都市快报 2019-04-02

12月1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成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两名被劫持人质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被击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平安柯桥此前通报


详见《凌晨绍兴一便利店发生劫持人质案!两名人质被成功解救,24岁嫌疑人被击伤抢救无效死亡》



今天,警方通报了相关案情:


12月1日0时47分,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情指中心接到一便利店店员董某某电话报警称:有一男子携刀具在店里。情指中心立即指令柯桥派出所到现场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店内共三人,其中一年轻男子(孙某)右手持刀,将刀架在一年轻女子(顾客张某某)脖子上,另有一女子(店员董某某)站在边上,劫持人质时还喝了一罐啤酒。


嫌疑人让民警用滴滴叫代驾,司机到了后要出示身份证和驾照,要核对。司机赶到后,嫌疑人要民警把手机给他看,把驾照给他。当时车停在店门口马路上,嫌疑人提出把车的副驾驶室靠近店门口,这样他不会暴露。



当处警民警欲进入店内时,该男子叫嚣着让民警出去,不然就要伤害人质。为保证人质安全,民警退至店外,一方面做劝说工作,另一方面将该情况报告分局情指中心。


警方立即启动重大刑事警情处置预案,及时指令柯桥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和120急救力量等赶赴现场增援处置。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傅纪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江到现场组织指挥。因该店系单出入口店铺,店门为钢化玻璃,且从内部反锁,嫌疑人所处位置与店门又有一定距离,并手持刀具抵住受害人脖子,暂不宜破门强行处置,指挥部决定先开展谈判劝说,并组织谈判小组与嫌疑人沟通交流。


1时07分

嫌疑人先提出要现金100万元,经谈判,要求民警半小时内准备10万元人民币现金和1辆帕萨特轿车。


1时16分

嫌疑人突然情绪异常激动,用刀扎伤人质张某某右大腿,并扬言不满足要求,将进一步实施伤害行为。




1时24分

嫌疑人将索要金额提高至20万,要求马上送到,并必须由代驾司机驾车,经本人验证认可。



2时33分

民警将筹集到的20万元现金通过门缝塞至店内,嫌疑人清点认可后,要求代驾司机将车开到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民警多次劝其放弃犯罪,但均遭到嫌疑人拒绝。




3时10分

嫌疑人要求必须在3时20分前将车开至其指定的位置,否则就要加大对人质实施伤害。


3时17分

民警将一辆帕萨特轿车提供给代驾司机,司机按照嫌疑人要求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


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已严重威胁到人质的生命安全,一旦嫌疑人劫持人质上车,后果将不堪设想。现场指挥部当即决定,在确保人质绝对安全的基础上,抓住嫌疑人打开店门到上车过程的时机,将其制服,并快速设定三套处置方案。


3时18分

嫌疑人劫持张某某,胁迫董某某开锁出店门,并叫嚣周边人员远离现场,逼董某某进副驾驶室,再将张某某推入后座,欲上车逃离。



在近距离制服嫌疑人的前两套方案无法实施的情况下,狙击手在距离现场37米的地方远距离射击。狙击手按预案击中嫌疑人左肩,两名人质获救。在现场待命的120急救力量立即实施抢救,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同时通知检察机关介入。


经医院全力抢救,嫌疑人于12月1日4时30分被宣告死亡。嫌疑人孙某系陕西人,24岁,10月中旬来到柯桥,属无业人员,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劫持人质案件,公安机关处置规范,抓住最佳时机,果断开枪,确保人质安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这是浙江警方今年在处置突发恶性案件时,第一次果断开枪,成功处置、解救出人质。


首席记者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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